本報訊兩年前,犯罪嫌疑人張某和朋友實施搶劫,同伙落網被判徒刑10年,而自認僥幸逃脫的張某卻隱藏身份,在興慶區一小區開水果專賣店。但他終究難逃法律的製裁,6月5日,賀蘭縣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將張某批捕。
   2012年3月6日晚6時許,犯罪嫌疑人張某伙同其朋友趙某、趙某的女朋友張某,在賀蘭縣軸承小區附近將女受害人趙某強行拖到一輛車上,帶至黃河邊進行恐嚇,稱不給錢就將趙某扔進黃河,後又將趙某拉至環城高速路口對趙某拳打腳踢,將趙某隨身攜帶價值4萬多元的黃金首飾及銀行卡搶走,並威逼趙某說出銀行卡密碼。隨後,張某和趙某將銀行卡內的1.65萬元現金取出,並變賣黃金首飾獲得贓款2.9萬元。
   案發後,張某得知同伙被抓、判刑,而他認為風聲已過,便躲在銀川市某小區開了一家水果店,躲藏了兩年。今年5月中旬,賀蘭警方通過刑偵手段查到張某的信息,將張某抓獲。 (袁洋 朱戎戰)  (原標題:搶劫案嫌疑人隱藏身份“潛伏”兩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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